中国电商网(www.cndsw.com.cn)11月7日消息,“双十一”即将到来,不少网民早已将商品塞满购物车,等待这场购物狂欢。今天(11月6日)上午,由北京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网信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8家网络市场监管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
市工商局依据法规规章,从五个方面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出指导意见。其中,对于消费者在参与网购促销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霸王条款”,工商部门表示,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规定,包括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此外,网络交易平台不得虚假宣传,通过夸大成交量、成交额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
中国电商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中国电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中国电商网"。违反上述声明者,中国电商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电商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代表中国电商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中国电商网转载时,必须保留中国电商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中国电商网的内容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烦请在文章刊发后30天内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中国电商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
4、中国电商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中国电商网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用户自行承担使用中国电商网的风险。
5、联系邮箱:service@cndsw.com.cn;电话:0755-3310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