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跨境电商作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和加快重构全球供应链、贸易链、价值链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新常态下外贸增长新动能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是推动建设贸易强国的新引擎。为促进我市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发展跨境电商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衡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株洲)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参考了湘潭、郴州、唐山市等地跨境电商有关政策,经过实地考察学习其他先行先试城市经验,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中国(株洲)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措施研讨座谈会,邀请相关单位和企业参会,共同研究商议政策措施。2023年8月18日至9月18日,市商务局在“株洲商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9月4日,市商务局向14个相关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的函,并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9个方面共20条,具体包括:一是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对进驻后首年线上交易额或进出口额达标的企业的租赁自用场所费给予资金扶持。对市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园区运营方奖励;对市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带,给予相关县(市)区奖励。二是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对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的传统企业、首次实现跨境电商出口额破零的企业、跨境电商年交易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新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在我市建立跨境商品O2O线下、跨境新零售业务体验店的企业给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发生的线上推广费、扣点费和国际物流费给予补贴。对引进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企业高层给予奖励。三是完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对市级以上孵化服务中心给予奖励。对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数量在100家以上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奖励。四是推动跨境电商仓储建设。对入选商务部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自建海外仓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在海外仓所在国家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服务我市中小微企业10家以上、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的跨境电商集货仓给予奖励。五是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对通过海关验收且投入使用的跨境电商监管查验场所的运营费用给予支持;对与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且年服务我市跨境电商企业物流单量达到10万单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六是加大跨境电商金融支撑。鼓励企业上市,符合条件的享受有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跨境电商企业投保发生的费用,符合条件的享受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有关政策。七是强化跨境电商人才培引。引进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享受株洲市人才发展有关政策;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育,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开设跨境电商相关培训。对市级跨境电商培训基地给予支持。八是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加强联企服务,对列入市级跨境电商样本名单的企业予以支持;加强海关服务,创新便利化措施,加快通关速度;加强税务服务,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和零售出口货物“无票免税”,提升退税办理效率。加强外汇服务,支持银行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九是营造跨境电商发展氛围。支持跨境电商行业标准创新,对获省级以上复制推广的首创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对企业参加市级以上商务部门主办的跨境电商展会展位费给予资金补贴。

四、主要特点

(一)针对性强。《实施意见》针对发展跨境电商的关键环节,从品牌、平台、人才、物流、金融服务等多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落实扶持政策。

(二)涵盖面广。《实施意见》适用的对象广,受众面大。面向广大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平台、独立站、服务商等各类经营主体。

(三)操作性强。《实施意见》既体现了较强的政策性,也有很好的操作性。每条政策都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条款予以执行。

五、适用范围与期限

1.适用范围。适用于株洲市域内。

2.期限。《实施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

下一篇:

0755-33107611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service@cndsw.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20:30,节假日休息

周末值班(9:30-22:30)

【通知公告】 尊敬的各位用户:请注意,自2024年5月1日起,未提交书面申请企业/机构/作者认证的用户,将不再审核其账户下的所有稿件。如需申请认证,请移步至网站底部进行表单填写,并同步联系客服QQ:595080069(索要认证模板文件)。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