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在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一节中提到,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规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
此外,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提高跨国企业集团跨境收付便利度。稳妥有序发展期货市场,适时推出航运指数等期货品种。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依法合规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
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提升驻沪金融监管机构国际金融业务监管能力。创新国际组织管理机制,支持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浦东新区。
在完善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机制一节中提到,探索数据资产管理、数字身份国际认证等,推动数字贸易交付和结算便利化,建设数字贸易服务平台。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建立安全便利的数据流动机制,允许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的便利性。
《实施方案》还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人民城市建设实践,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保障措施5个方面提出20条指导,扎实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